梧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局属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梧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梧政务公开发〔2022〕1号)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抓好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一、加大公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更新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因决策事项调整未能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及时作出情况说明。
二、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围绕公安行政决策,以文字图表、音频视频、新闻发布会等生动多样的解读形式,对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举措、适用对象,以及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政策精准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比例。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全市公安机关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优化工作流程,研究探索有效率、有温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四、持续开展公安民生政策宣传。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特别是户籍、居住证、车管、驾管等民生领域,以需求为导向,依托市公安局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五、不断提升门户网站建设维护水平。完善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系统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提高界面的友好性。坚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做好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严把保密关、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主席信箱”“市长信箱”平台网民留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有效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规范运维管理。加强部门管理、条线管理,严格落实新账号开设备案制度,对管理不善、无力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坚决清理关停。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推送,注重对热点话题的回应,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
七、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检查培训。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做到发布信息分类有序、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认真开展日常检查、交叉检查,全面自查短板,及时整改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八、强化工作推进落实。各警种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办理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组织协调和任务推进。相关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根据《梧州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建立好工作台账,并于12月3日前将要点落实进展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报市局办公室。
附件:梧州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梧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梧州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及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科室(部门)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
办公室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二、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 |
2022年底前,按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法规、文本格式、数据下载功能,在本机关网站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 |
法制支队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2022年底前 |
部门网站发布的规章法律法规只公开标题、题注和正文,不重复公开负责人签署的命令。题注应当包含公布时间及文号、修订时间及文号、施行时间等标识性信息。(参照行政法规库的发文格式) |
法制支队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
三、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市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提供下载渠道、双关联解读材料,标注有效性、有效日期等。 |
法制支队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2022年底前,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 | ||||
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在政府网站、局网站原发布的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要按规定标注失效状态。 | ||||
四、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
加强统筹,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 |
办公室、法制支队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
五、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特别是户籍、居住证、车管、驾管等民生领域和问题。 |
法制支队牵头,出入境、治安、交警支队和各警种、部门配合 |
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五、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广泛宣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宣传科、法制支队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 |
2022年9月底前 |
按照《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各科室(所、中心、处)负责人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第一责任,准确标注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的文件报局办公室备案。 |
办公室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
参照《梧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5号)标准,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重要政策文件实行“一文三解读”机制。各警种、部门制作的政策解读材料需报局办把关后再按程序送审。 |
法制支队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引导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
宣传科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
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方式。 |
办公室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局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办公室、宣传科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
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主席信箱”、“市长信箱”平台留言,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 |
办公室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
七、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 |
至少开展1次以上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实现全员培训。 |
办公室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建立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根据本分工方案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切实履行法定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
各警种、部门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
指导督促制订《梧州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信息。 |
治安支队、法制支队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
办公室做好发文登记台账,并标注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要附该公文公开的网址。 |
办公室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
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
办公室牵头,各警种、部门配合 |
各警种、部门负责人 |
持续推进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