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梧州市公安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梧州公安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整改执法突出问题,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服务和保障,切实保障了我市公安机关公正、规范、理性、文明执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务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完善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制度,积极开展“两单融合”和编制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权力清单运行状态,及时了解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的行政权力调整动态,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我局按市委编办的工作要求,已于2017年底前组织完成我局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和编制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行政审批权力清单从原来的227项缩减至160项,缩减率30%,并已将160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新的“权责清单”出台后我局迅速组织各相关业务警种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按照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依法依规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并及时在市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
二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首先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其次是落实便民措施,优化窗口服务,精减环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后是提高行政效能,以有力措施保障简政放权工作的有序开展。
1、做好我局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许可工作。自2017年我局新的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完成以来,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共分4次对我局43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调整,其中调整审批层级等事项39项,取消4项。对调整事项全部以市局名义下发贯彻落实文件,修改权责清单相关内容,并及时挂网公示、公开;对取消事项除贯彻落实外,均出台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做好政务服务系统V4.0的事项录入及网上办事事项的开通。今年以来,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对接市行政审批,做好我局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录入暨政务服务系统V3.0的升级换代工作。截止6月30日,我局已完成6个业务警种共70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录入,完成率达到90%以上,网上办事事项的开通率也已达到80%,远远超过自治区要求的7月底前完成60%的目标。
3、做好政务服务系统V4.0网上办事的监管工作。完成政务服务系统V4.0相关录入和开通工作阶段性任务后,我局还派专人做好该系统的监管工作,确保窗口人员无被投诉,无违法乱纪行为。对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进行严密监控,确保无超时办结情况。
4、做好窗口服务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支业务精、服务意识强的窗口服务队伍。今年至今,我局共组织窗口服务人员到市行政审批局参加业务培训2次,以市局名义组织培训1次,努力提高我局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创新社会治理。市公安局坚持“主动防范”工作思路,以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契机,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方式,有效提升治安防控能力水平,不断完善巡逻防控机制,健全“指挥调度、巡逻防控、快速反应、联勤联动”四项机制,全面整合巡警、交警、特警、派出所、警务辅助、群防群治等巡逻防控力量,进一步提升街面见警率,使街面犯罪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刑事立案继续下降、刑事打击效能不断提升”工作目标。
四是优化公共服务。市公安局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优先强化事关经济发展和群众日常的改革,对市区13个道路路口交通信号灯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精减环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为要求,户口审批的时限由原来的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在省内跨市迁移采用“一站式”服务,不再打印《准迁证》和《迁移证》,群众在迁入地户政窗口即可办理迁入手续,全面开展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挂失招领三项制度,将进城落户迁移(包括县外、市外、省外迁入)、民族登记项目更正等十二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派出所,各户籍窗口从2018年5月9日起,将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1个工作日调整为立等可取,全力打造 “最多跑一次”。市公安局出入境新办证大厅除划分有信息采集、证件受理等常规功能区域外,新增加了自助照相、自助填表、自助签注、24小时服务、公共饮水、急事急办接待、儿童游乐等便民区域,并将现有的预采集窗口从2个增加到4个,受理窗口从现有的4个增加到6个,同时,引用了具备导办功能的智领排号预约系统和自助填表系统等创新项目。市公安局积极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及时更新网上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的服务管理内容,积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将出入境、交改、户改细则、政策逐项逐条进行推广、诠释,更好地解决群众办事问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市公安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日常审核把关,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市公安局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范围是以局或市政府名义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清理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与因上述改革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市公安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逐项研究梳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梧州市公安局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规定》(梧公网传[2017]146号)要求和“三统一”制度基本流程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管理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市公安局积极建立以公安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制定并下发了《梧州市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试行)》,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重大公安决策过程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的作用。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公安决策合法性论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事项法律顾问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市公安局出台了《梧州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管理委员会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牵头,法制、纪检、督察、审计、信访和主要执法办案部门参加,履行审议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社会广泛关注案(事)件的法律适用和处置意见,决定和组织对案(事)件执法过错的认定,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研究审议重要执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策等主要职能。三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建立以“谁办案谁负责”为核心的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相继出台了《梧州市公安局案件主办人、审核人、审批人职责、责任的规定》和《梧州市公安局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追责程序启动的主体、时间、流程,建立重大执法过错案件登记备案通报制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举措。市公安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对接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工作,与检察机关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研讨案件相关移送标准,加强个案移送研究,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顺利衔接。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市公安局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基层急需、民警急盼的执法指引,形成覆盖面广、简明扼要、易懂好记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现场证据收集规则、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及时下发《广西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指引》等等。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统筹谋划全市“三位一体”(办案区、案件管理、物证管理)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建设。按照区厅《全区公安机关多功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标准化指引》要求,借鉴我市藤县执法办案场所改建的成功经验(藤县接待20余批次130余人次的观摩指导),市局从县级公安机关、市局机关两个层面进行了规划,重点突出了县局公安机关的“三位一体”建设。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建设。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今年7月8日,市公安局共组织全市205名在编在职尚未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人民警察参加了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市公安局推进全市警务辅助力量规范管理,围绕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一线在管理使用辅警工作中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我市警辅力量规范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模式,从而充分发挥辅警队伍作用。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市公安局积极改善执法条件,配齐、管好执法记录仪、办案区各类硬件设施以及其他执法工作设备,抓好相关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坚决避免因不使用、不规范使用和硬件设备问题导致的无法记录和不规范记录等问题,为落实 “四个一律”提供保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市公安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及市局年内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定期抽查在办和已结的刑事、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和复核,并对结果进行通报。年内我局组织了第一和第二、第三季度及年终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并进行了通报。另外,市局还注重源头治理,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认真落实民警违纪违法情况分析研判制度,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执法管理各个环节,确保公安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市公安局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职责明晰、规范高效、方便群众的社会服务体系优化建设。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市公安局通过“梧州警务在线”等网上平台发布信息300多条,其中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的公开力度。依托区公安厅“八桂警信网”等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我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处罚文书进行网上公开,并开通了网上申请和网上监督投诉电话、信箱、邮寄地址等网上办事功能,提供了便民电话查询等相关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公安工作的信息。四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市公安局坚持从严治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注重抓早抓小,坚持纪在法前,大力加强遵规守纪教育,坚决遏制腐败增量,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问题,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力度,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狠抓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调查等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诉讼代理人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应诉能力。推行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案民警参与庭审以及应诉案件讲评制度。二是完善治安“警调联动”模式。推广治安案件“警调联动”模式,在全市100多个派出所设立治安案件人民调解室,引入律师、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治安纠纷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办结治安案件6000余起,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伤害类案件进行调解,形成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的工作模式,实现了“三调联动、三点互动、一步到位”的社会矛盾化解终结体系。三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我局全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建立完善信访事项分流转办机制,着力推进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信访事项化解体系“多元化”,使公安信访工作不断向法治化、规范化迈进,初步形成涉法涉诉信访有法可依、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的工作格局。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精神,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二是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市委有关部署,健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律学习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集体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了《宪法修正案》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党的纪律规定,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公安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将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市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民警基本法律知识抽考和体能抽考工作结果运用的通知》,凡是法律知识抽考和体能测试不及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四是围绕实战开展培训。市局全面推行“战训合一”训练机制,年内先后开展国保、法制、刑侦、治安、交警、禁毒、经侦、网安、督察、公文写作、新媒体建设、枪械使用等岗位业务培训20余期,受训1670人次;举办警衔晋升培训2期,受训125人次。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部门警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法治公安建设。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和督导检查。为确保任务落地落实,我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深化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项具体任务和具体责任人,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及各警种对表、对标、对责,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切实加强对各项部署、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执法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民警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不力、成效不明显、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三是广泛宣传,积极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宣传工作。强化法治公安建设宣传工作是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举措,各警种单位结合宣传载体和实际工作,深入挖掘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做法、典型经验,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规定动作”,又突出公安特色,通过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弘扬法治公安正能量,提升宣传整体效应,密切警民关系。
二、主要成效和创新亮点
(一)“放管服”工作亮点
一是创新推出优化“放管服”特色举措。除了完成区厅规定的“放管服”改革任务外,梧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推出市外户口迁入从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精简办证证明材料、办理入户取消到人事部门开具证明流程等;出入境部门研创启用“智领”排号系统,让群众办理证照更省时,贯彻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制度,并增加5项紧急办证事项范围,在全区首创办理出入境证件容缺受理制度,为不熟悉政策的群众解决了因材料缺漏、不完整而可能要多来一次的瓶颈问题;交警车管所搬迁到新址,建成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大厅,“警邮合作”一站式办证服务点正逐步在全市推行。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整合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了“五位一体”(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检察监督、保险理赔)的一站式服务新机制, 提高处理交通事故透明度,打造“爱民、亲民、便民、利民”人民满意警队理念。在各项举措的推动下,第二季度群众对梧州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排名全区第二,创历史新高。
二是创新开展提升“放管服”质量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梧州市公安局从优化窗口部门服务质量入手,从6月初开始筹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六大活动”,科学设置“大讨论大培训”“大蹲点大体验”“大比武大竞技”“大评议大监督”“大宣传大提示”“大惠民大创新”等六项内容。参加人员既包含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局属机关各单位及各县级公安机关中层副职以上领导。截至7月底,548人次在“大蹲点大体验”中发现问题108项,能够现场整改的现场提出指正,需要市局统筹解决的,由“六大活动”办公室汇总通报给相关局属单位拟定整改意见和帮助解决,重要事项直接向市局党委会报告决议;“大惠民大创新”推出梧州特色便民惠民措施10余条;“大宣传大提示”强化了群众对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认知面等。通过“六大活动”开展,梧州市公安局窗口部门7月份短信评警被评为“不满意”的数量大幅下降,重点解决了由于科技信息化水平不高、警力不足、宣传不到位等硬件、软件相对落后的客观原因,群众对公安窗口单位的改革成效不熟悉、不了解,影响了总体满意度评价的问题。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
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取得新改善。梧州市公安局突出抓好“三年一工程”服务业提速年活动,多措施强化公共安全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匡伯彪同志多次率队到中恒集团、日新塑料实业有限公司、中国铁塔梧州分公司、市保安服务公司、万秀地王广场项目调研,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公安检查站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检查过境车辆、人员,严控各类犯罪向梧州流入;加强对行业场所的清查力度,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打压黄赌毒等犯罪滋生空间;建成“大小微”天网3.2万个、开展街面巡逻35万余人次,构建“天罗地网”,提升见警率和管事率,助推上半年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了25.38%和47.08%。
二是打击涉企涉众型经济犯罪取得新突破。上半年,梧州共立传销案件12起,刑事拘留25人,逮捕15 人,移送起诉12人,与工商部门联合执法4次,出动警力200人多次,捣毁传销窝点32个。及时查处了“龙爱量子”“云联惠”等多个网络传销组织,成功侦办了“7.14”“11.03”等传销专案,冻结涉案资金3.2亿元其中5月8日以来,梧州市按照公安部经侦局统一部署,对“云联惠”专案开展集中打击,共立案9起,抓获一级对象15人,延伸打击48人,刑事拘留18人,逮捕8人,一级对象抓捕率100%,获公安厅肯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进一步巩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长效机制,强化与工商部门、烟草部门信息共享,共同协商、研究案情和决定打击对策,增强了执法合力,形成了步调一致、高效有力的联合打击机制,上半年全市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3起,拘留19人,逮捕19人,并出动警力4934人次清查烟草销售点6187间。
三是扫黑除恶清除“拦路虎”。梧州市公安局聚力打击村霸、路霸、果霸和农村宗族恶势力,取得突出成效,为发展农村经济清除了“拦路虎”。3月6日,在万秀区夏郢镇思安村打掉以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为首、破坏营商环境的农村恶势力团伙,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组织藤县、蒙山县260多名警力打掉“2.23”蒙山县陈塘镇寻衅滋事团伙,抓获涉案人员41名;破获太平镇大坡村两件宗族恶势力聚众斗殴案,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0余人。此外,破获藤县以张某辉为首、涉案60余起的涉黑案件、蒙山县“果霸”恶势力团伙案被公安厅评为经典案例。上半年,全市涉恶案件破案129起、刑拘652人、逮捕(直诉)462人、打掉涉恶团伙66个、刑拘团伙成员360人、破团伙案件82起,同比分别上升69.74%、152.71%、196.15%、69.23%、80.9%和100%。
四是基层试点取得新经验。目前,流散在社会面的违法犯罪分子中吸毒人员占比较大,且部分人员为艾滋病感染者(HIV抗体阳性持证者)等各类严重疾病而无法羁押收治,成为毒品犯罪滋生蔓延、盗抢案件多发高发的重要根源,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治安和营商环境,群众反响强烈。梧州市公安局以岑溪为试点,建成特殊病区——古塘病区,解决了近年来公安机关因自身医疗条件不足,对一些患有艾滋病及肺结核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因吸毒、盗、抢等违法犯罪行为无法对其收押或进行强制隔离戒毒这一难题,遏制了涉毒特殊人员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试点以来,岑溪市刑事警情持续大幅下降,2016年同比下降16.1%,2017年同比下降44%,2018年上半年同比下降19.5%。
三、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我市公安机关与先进地市相比,我市在执法理念、执法信息化、执法管理精细化、队伍整体法律素养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规范使用办案区和办案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仍有待提升,案管中心仍存在不够规范使用的情况,现场执法视音频的采集和存取仍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我局报考并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民警人数相对较少。
此外,警力严重不足制约了梧州公安改革发展。据统计,梧州市实有人口总数已达到345.7万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在职民警2466人,警察的配比率为万分之7.13,警力数一直维持在低位,且由于警种部门多、上级公安机关对部分警种也有配比要求,梧州市公安局在落实窗口部门警力上未能充分配足。二是部分民警对创新改革的参与度不足。由于警力老龄化严重,部分老同志虽然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但因为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对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创新工作质量的理解和参与度不高。三是自助设备更新跟不上。目前全国都在大力推行创新改革,对自助设备的需求大增,生产厂商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目前,梧州市公安局各出入境、户政、车驾管窗口均落实了部分自助设备,但厂家供应不足造成未能完全及时更新。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公安工作“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指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公安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手抓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一手抓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全力做好各项公安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梧州公安工作新局面。
(一)聚焦解决治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严打突出犯罪专项行动。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要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全市公安机关将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毒赌、盗抢、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的严打严治高压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同步加强命案、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防范打击。同时,强化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控,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地下钱庄、银行卡盗刷等风险型经济犯罪,坚决防止金融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二)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狠抓重点工作落实。一方面落实“两统一”工作。刑事案件“两统一”是当前开展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工作,是实现刑事执法由侦查为中心向审判为中心转变的必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适应本地执法实际的实施办法,配足配强法制人员,积极推进“两统一”工作。另一方面落实受案立案改革。受案立案是执法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步。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公安部和区厅有关受案立案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两统一”工作统筹推进,落实受立案环节法制部门监督制度和管辖争议协调解决制度等工作制度。要不断优化和改进接警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受立案的社会监督机制,有效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完善深化重点执法制度机制。严格按照区厅“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构架的综合性执法办案管理体系建设,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衔接机制,确保实体化运作;大力推进轻微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轻微物损交通事故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进一步深化“阳光执法”制度机制,借助区厅执法办案应用系统,全面启用各模块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同步记录、实时监督,提高全市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
(四)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委员会、市县两级法律顾问队伍、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相关工作机制;根据区厅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完善我市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科学设定考评项目、改进考评办法,强化考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二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相关规定;三是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通报和责任追究力度。
(五)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坚决为各项公安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和素质强警,打造过硬的梧州公安队伍,为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从严治警纪律规定,重点加强对窗口部门及执法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队伍内部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六)持续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紧密结合市局组织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民警这一执法主体。继续推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常态化法律知识测试,强化与市局政治部的对接协调、共同谋划,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执法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实战培训模式,严格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
(七)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工作。一是做好“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二是做好各类规范性文件审核、各类执法疑难问题咨询等工作;三是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等相关工作。
梧州市公安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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